关于征集《考古蚕丝残留物鉴定 生物质谱法》团体标准编制单位和参编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饲养家蚕和织造丝绸的国家,几千年来,中国丝绸以其卓越的品质、精美的花色以及丰富的文化内涵闻名于世。在中国传统葬俗中,大多数情况下会有纺织物随葬,近年来已考古出土了大量的纺织实物,例如20世纪 80 年代在河南荥阳青台村新石器遗址出土了距今约 5500 年的丝麻织物残片,这是目前我国发现最早的丝织品实物;1958 年浙江钱山漾遗址出土了一批距今约 4750 年的丝线、丝带与绢片,表明当时我国先民已掌握了高度发达的养蚕与纺织技术。然而,丝绸的化学本质为蚕丝蛋白,属于天然生物大分子,具有复杂的内部结构,在埋藏与保存过程中易受到光照、温度、湿度、微生物、空气污染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发生诸如氨基酸流失、肽键断裂、蛋白构象改变、取向度改变等多种变化。经过千年以上埋藏的丝织品,绝大部分已丧失宏观形态,或矿化、泥化,或只存在印痕于器物之上,或完全消失于土壤。通过有效科学的方法,提取并分析这些潜在的残留物,为古遗址中是否存在蚕丝纤维提供直接的证据,对研究中国境内蚕丝的起源与早期利用历史是一个强有力的支撑。
过去,考古业界缺少关注残留物的意识,导致许多遗址与文物的残留物或被丢弃或被随意清理。直至本世纪以来,包括孢粉、植硅体、淀粉粒、蛋白质、古酒等多种类残留物的研究在国内才均有所进展。目前,国内对于考古出土蚕丝残留物的手段多种多样,部分方法判断准确率有限,将考古出土蚕丝残留物生物质谱法鉴定技术制定成相关标准加以推广,有利于提升考古行业对出土丝织品残留物的重视程度与研究水平,对研究中国早期丝织品发展与利用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为填补国内外考古出土疑似丝绸残留物检测与分析标准的空白,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推动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根据《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批准,立项制定《考古蚕丝残留物鉴定生物质谱法》团体标准。
为切实做好《考古蚕丝残留物鉴定生物质谱法》团体标准编制工作,鼓励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到标准编制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团体标准编制单位、参编人员。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参编人员资格条件
(一)参编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二)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三)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四)参编人员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参编单位、参编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成为团体标准组成员,参与标准制定,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参编单位名称和参编人员姓名(原则每家单位限定1 人);
(二)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三)授予标准参编单位、参编人员荣誉称号,并颁发参编单位证书、参编人员证书;
(四)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具备相关条件的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并协助办理财政补贴。
三、参编单位、参编人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服从团体标准组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相关事宜,按时完成团体标准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要求
该项团体标准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分别对外联络征集参编单位,请申请参与标准编制的相关单位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团体标准编制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宝塍
联系电话:18500188222



